(一)宁海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
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指导及抓好农村有关经营管理工作,参与调研农村经济政策。抓好村级财务管理、公开及改革工作。抓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。抓好农经队伍和农经服务体系建设。加强农经人员专业培训,强化农村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。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,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。做好农经信息户、农本核算户、农负监测户的测报、统计、汇总、分析;抓好农本抽样调查和农村经济信息调研。搞好农经年报、半年报工作,参与农村土地承包、耕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业产业化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;指导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(签证)、结算和兑现,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合同纠纷;指导农村经济收益分配。
(二)宁海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
参与制订种植业生产发展规划;制订全县农技推广计划;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优化;参与全县农业示范化建设,并提供农业技术支持;搞好农村种植业调研,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做好参谋;负责镇(乡、街道)农技站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;负责抓好种植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;制订种植业生产技术标准及技术操作规程;负责农作物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农资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和推广工作;做好良种繁育、土壤肥料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;负责全县种植业病、虫、草、鼠测报与防治;负责全县农药、药械安全使用技术的宣传、指导和培训工作;做好农村能源职业指导、培训和鉴定工作。
(三)宁海县林业特产技术推广总站
参与制订全县林特生产、林特资源开发计划;制订全县林特技术推广计划,指导林特业结构调整优化;做好林特生产新技术、新品种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和推广工作,做好林特生产技术的辅导、培训等服务工作;制订林业特产生产技术标准及技术操作规程;参与年度绿化造林、平原绿化、经济特产林开发等项目的设计,受委托做好绿化造林、平原绿化、经济特产林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;负责林业种子种苗的管理;负责抓好林业特产科技示范基地及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;做好森林病测报、防治和检疫工作;负责林业特产新农药、新药械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和推广工作。
(四)宁海县畜牧兽医总站
参与制定全县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发展规划,指导行业结构调整;制订畜牧业生产技术标准及技术操作规程;负责指导全县畜牧、兽药、饲料管理和监督;负责全县畜牧生产、种畜禽管理、良种引进推广、饲料监测等工作;负责指导全县动物疫情测报工作,开展重点疫病监测并提出防治措施;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技术的指导与培训,组织技术咨询服务,做好畜牧兽医适用技术的推广;负责引进、试验、推广畜禽良种、名特动物、优质牧草,做好新饲料、兽药,新诊疗技术等的引进和推广;负责动物保健和传染病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,负责全县动物防检疫;负责各区域站的管理工作。
(五)宁海县农林科教信息服务中心
负责全县农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,不断提高农技人员的科技水平;承担中央农广校宁海分校的招生、组班、管理工作;牵头指导全县农民培训工作;负责收集和整理适应本县农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技术和信息;组织发布政府有关农林业决策和国内外农林业科技信息、先进的科技成果及市场信息;指导乡镇开展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活动,做好农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,编撰农林科技简报;负责全县农林信息服务工作,指导全县农林信息服务体系建设。
(六)宁海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
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农业环境监测的法律、法规,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,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和措施,并监督执行和组织实施;承担全县粮食、蔬菜、水果、畜禽产品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检测、委托检验及农产品基地环境检测;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点、农业环境监测点的管理,并负责指导全县土壤地力监测工作;协助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;负责做好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认证;做好种子质量监测。负责疫病诊断。
(七)宁海县农林行政执法大队
宣传贯彻农林牧业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,制止违法运输木材;受委托负责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县乡道木材(含竹材、松香、松脂、野生动植物)运输实施巡查执法,对违法违章运输的木材依法查处,受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;负责全县木材检查;负责全县植物检疫;负责依法保护农业安全生产,维护农民合法权益;受理违反农林牧业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,开展对种子、种畜禽、农药、兽药、饲料、饲料添加剂、肥料、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林牧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案件;负责对全县农林牧行政执法人员及管理相对人上岗培训、考核;负责农林行政许可证的核发和审查。 |